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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与服务系
法律事务


培养目标

专业意在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厚德载物的职业素质和博学笃行的专业品质,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有较强的从事法律服务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中等职业教育要按照升学与就业并重的办学定位,为学生提供升学、就业、职普融通等多种发展路径。

    本专业在就业方面培养面向警务站等技术性法律人才。本专业通过职教高考制度,面向宁夏警官职业学院以及其他学校培养专业性、技能性人才,为输送更多的基础性人才做准备。

       培养模式

法律事务专业2.5+0.5年

   人才规格

人才素养

(1)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学基础知识;

(2)具备必要的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

(3)掌握我国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的常规业务和规范。

专业技能

(1)系统掌握法律事务工作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并解决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

(2)适应现代办公条件的办公自动化技能(电脑应用能力),熟练运用计算机,开展网上办公、办案;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英语应用技能;

(4)具有对法律关系的分析判断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熟练的司法文书制作能力;对文字、语言的综合归纳能力;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开展企业法律事务和律师业务的能力及各类案件的诉讼能力;

(5)能够对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归纳并撰写论文、进行交流;

6)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自我发展能力。

教学优势

本专业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教学技能与职业技能突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有高质量的校内外实训基地。

就业升学


就业岗位适用范围为:公、检、法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内勤、办事员;政府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接待员;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人员;经理助理、办事员、文员等。 

     升学主要接续专业 

高职:法律事务、司法警务、刑事侦查、信息法律;

本科:体育教育